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HJ 982-2018
- 发布日期
- 2018-11-27
- 实施日期
- 2019-01-01
- 制修订
- 制定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40.13
- 技术归口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行业分类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标准类别
- 环保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627-2020
备案日期:2020-04-04
备案月报: 2020年第4号(总第240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主体生产装置、公用和辅助设施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的源强核算。执行GB 13223 的锅炉和燃气轮机组污染源源强按照HJ 888核算;执行GB 13271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锅炉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进行核算。
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起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