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HJ 981-2018
- 发布日期
- 2018-11-27
- 实施日期
- 2019-01-01
- 制修订
- 制定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40.13
- 技术归口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行业分类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标准类别
- 环保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626-2020
备案日期:2020-04-04
备案月报: 2020年第4号(总第240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炼焦化学工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炼焦化学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备煤、炼焦、焦处理、煤气净化、炼焦化学产品回收和热能利用等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炼焦炉型包括常规焦炉、热回收焦炉和半焦(兰炭)炭化炉。执行GB 13223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HJ 888 进行核算;执行GB 13271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锅炉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进行核算。
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起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