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HJ848-2017
- 发布日期
- 2017-09-19
- 实施日期
- 2017-11-01
- 制修订
- 制定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40.13
- 技术归口
- 环境保护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行业分类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标准类别
- 环保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691-2020
备案日期:2020-04-06
备案月报: 2020年第4号(总第240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气、水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熟料)制造、矿山开采、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的水泥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掺加生活垃圾的质量不得超过入窑物料总质量的30%)、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水泥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适用本标准。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起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