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DL/T 867—2023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实施日期
- 2024-06-28
- 制修订
- 修订
- 代替标准
- DL/T 867-2004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F23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7.1
- 技术归口
- 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33)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能源局
- 行业分类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标准类别
- 方法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97572-2025
备案日期:2025-02-14
备案月报: 2025年第2号(总第298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分别描述了采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测定燃煤电厂粉煤灰中砷、镉、铬、铜、镍、铅和锌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燃煤电厂粉煤灰中砷、镉、铬、铜、镍、铅和锌的测定。当取样量为0.25g,消解后定容体积为25ml时,方法检出限及测定下限见附录 A。 使用本文件的相关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能南京电力试验研究有限公司、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能源行业协会、国家能源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支持中心。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晗、李军状、朱法华、段玖祥、王志刚、黄治军、刘广祥、汪效祖、王谅、张昕、陈黎勇、卢练响、袁小红、华伟、何若愚、周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