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GA/T 1639-2019
- 发布日期
- 2019-10-14
- 实施日期
- 2019-12-01
- 制修订
- 制定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92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310
- 技术归口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公安部
- 行业分类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标准类别
- 方法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74579-2020
备案日期:2020-08-26
备案月报: 2020年第8号(总第24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唾液中MA、AM、MDMA、MDA和氯胺酮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其他可疑样品中MA、AM、MDMA、MDA和氯胺酮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山西医科大学、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深圳威尔电器有限公司、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起草人
张云峰、侯心一、陈跃、卓先义、施妍、崔冠峰、任昕昕、贠克明、尉志文、王芳琳、于忠山、向平、陆宇、李毅、陈勇、刘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