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YY/T 1155-2019
- 发布日期
- 2019-05-31
- 实施日期
- 2020-06-01
- 制修订
- 修订
- 代替标准
- YY/T 1155-2009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44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100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药监局
- 行业分类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标准类别
- 产品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83350-2021
备案日期:2021-08-16
备案月报: 2021年第8号(总第256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的要求、试验方法、标签、标记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医学实验室使用的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以下简称分析仪)。分析仪采用发光系统和免疫分析方法对人类血清、血浆或其它体液中的各种被分析物进行定量或定性检测,包括基于化学发光、电化学发光、荧光等原理的发光免疫分析仪。本标准不适用于:基于图像识别的发光免疫分析仪;即时检验(POCT)的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
起草单位
起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