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GA/T 1919-2021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 实施日期
- 2022-05-01
- 制修订
- 制定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92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31
- 技术归口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公安部
- 行业分类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标准类别
- 方法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84011-2021
备案日期:2021-12-13
备案月报: 2021年第12号(总第260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法庭科学生物检材(血、肌肉组织)中琥珀胆碱和琥珀单胆碱定性定量分析和固体样品中氯化琥珀胆碱与氯化琥珀单胆碱的定性分析。其他非生物检材可参照适用。
起草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福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湖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所
起草人
王学虎、张前上、王瑞花、刘晓锋、林葭、晏晓军、刘勇孜、裴茂清、孙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