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1225-2021
发布日期
2021-12-16
实施日期
2022-03-01
制修订
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技术归口
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标准类别
环保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85072-2022

备案日期:2022-03-01

备案月报: 2022年第3号(总第263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臭氧的化学发光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臭氧的自动测定。 仪器量程为 0 nmol/mol~500 nmol/mol 时,本方法在参比状态(298.15 K,101.325 kPa)下的检出限为 4 μg/m3,测定下限为 16 μg/m3。

起草单位

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