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HJ 1223-2021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 实施日期
- 2022-03-01
- 制修订
- 制定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40.13
- 技术归口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行业分类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标准类别
- 环保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85070-2022
备案日期:2022-03-01
备案月报: 2022年第3号(总第263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周边环境空气中甲苯等 52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应急测定,其他挥发性有机物也可采用本方法进行定性分析和浓度估算。 在全扫描模式下,当进样量为 600 ml、分流比为 50:1,或进样量为 100 ml、不分流时,方法检出限为 3 μg/m3~9 μg/m3,测定下限为 12 μg/m3~36 μg/m3,详见附录 A。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