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GA 1811.1-2022
- 发布日期
- 2022-12-31
- 实施日期
- 2023-07-01
- 制修订
- 制定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91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320
- 技术归口
-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公安部
- 行业分类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标准类别
- 方法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88481-2023
备案日期:2023-02-24
备案月报: 2023年第2号(总第274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媒体机构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媒体机构的反恐怖防范与管理。
起草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全传输保障司、中宣部新闻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
起草人
肖辉、董升来、康晓天、谢东晖、韩鹏、王延辉、刘耘、刘迎、康启龙、张振国、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邓海京、崔国辉、张骁、刘鹏、刘立军、武国卫、黄菁、韩肖鹏、陈奇、杨木伟、张娜、刘春学、黄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