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GA 1803-2022
- 发布日期
- 2022-12-28
- 实施日期
- 2023-07-01
- 制修订
- 制定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91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310
- 技术归口
-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公安部
- 行业分类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标准类别
- 方法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88460-2023
备案日期:2023-02-20
备案月报: 2023年第2号(总第274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中心广场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中心广场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
起草单位
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警总队、天安门广场管理委员会、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中星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博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安透可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起草人
戴锐、韩春梅、郑涛、秦立强、张光、魏永忠、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张保生、许身健、刘世权、张洪欣、李红、刘劲松、朱冰、孙建东、李宗泽、汪昆、周大良、陈刚、李赢、吕轩、郭宇、杜治国、李翠芳、李佳、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