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YD/T 4177.8-2023
- 发布日期
- 2023-05-22
- 实施日期
- 2023-08-01
- 制修订
- 制定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M21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03
- 技术归口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行业分类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标准类别
- 产品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89724-2023
备案日期:2023-06-20
备案月报: 2023年第6号(总第278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处理录像信息的基本原则,定义了录像信息的类型和典型应用场景,提供了对录像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处理活动中的最小必要规范和评估方法,并结合典型应用场景来说明如何落实处理活动中的最小必要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提供者规范用户个人信息(录像信息)的处理活动,也适用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APP收集使用录像信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深圳荣耀智能机器有限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晓娜、卜英华、武林娜、蒲兴、衣强、李腾、宁华、王宇晓、姚一楠、王艳红、吴越、贾科、宋恺、刘陶、田明仁、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