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4732.1-2024 人体暴露于来自靠近人体头部和身体使用的无线设备的射频场的功率密度评估 第1部分:测量规程(频率范围6GHz~300GHz)




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YD/T 4732.1-2024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 实施日期
- 2024-10-01
- 制修订
- 制定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71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280
- 技术归口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行业分类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标准类别
- 方法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95589-2024
备案日期:2024-08-27
备案月报: 2024年第8号(总第292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中相关的方案可用于确定在头部和身体附近使用的不同类型的射频发射通信设备与相应最大功率密度要求的符合性,这里的通信设备包括与其他射频发射或非发射设备及附件(例如皮带夹)结合使用的情况,以及嵌入衣服内的情况。本文件适用的工作频率范围是6GHz到300GHz。 本文件中包含的射频发射通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话、个人计算机、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设备中的无线电发射器,以及多频段多天线设备。 注1:附录B中规定了10GHz、30GHz、60GHz和90GHz的系统验证测试方案,其涵盖6GHz到110GHz的频率范围。在未来的更新标准中,将增加其他的验证天线,以将频率范围覆盖到300GHz。这部分的相关原理可参见附录I。 注2:本文件中的协议和测试规程也可以经修改后应用于评估靠近头部和身体使用的非通信类设备所引起的暴露,但是这些设备不包含在本文件的使用范围内。 注3:需要评估6GHz以下频段的同时发射器的合成暴露时,SAR测量的相关标准为YD/T 1644.5和YD/T 1644.3。 注4:本文件与YD/T 1644.5在6GHz到10GHz之间有频率的重合。根据ICNIRP导则[2]和IEEE ICES C95.1[3],功率密度是该频率范围内的符合性度量标准。如果审核机构允许,SAR也可以用作符合性度量标准 (例如单个发射频带包括6GHz以下及以上的测试信道的情况)。 本文件不适用于植入人体内的设备或物体的电磁场(EMF)测量。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同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起草人
齐殿元、赵竞、邹方竹、孙绍滨、汤润森、康岛、杨磊、魏寰斌、蓝江鹏、李国庆、马文化、王瑞鑫、戴星、邓照、范广畅、孙玉乙、乔洪超。
注意事项
1、以上标准内容选自网络,具体的实施状态以工程师咨询为准
2、我们主要参考:国标、行标、企标、团标、地标、国际国外标准
检测须知
1、周期(一般实验需要7-15个工作日,加急一般是5个工作日左右,毒理实验以及降解实验周期可以咨询工程师)
2、费用(免费初检,初检完成以后根据客户的检测需求以及实验的复杂程度进行实验报价)
3、样品量(由于样品以及实验的不同,具体样品量建议先询问工程师)
4、标准(您可以推荐标准或者我们工程师为您推荐:国标、企标、国军标、行标、国际标准等)
5、如果您想查看关于本标准的的报告模板,可以咨询工程师索要模板查看。
6、后期提供各种技术服务支持,完整的售后保障
实验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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